六十三載思鄉切,十六處祖宅終確權。近日,一對澳大利亞華僑夫婦在法治力量的保駕護航下,成功尋回了位于小公園周邊的十六處祖宅產權,一場跨越半個世紀的尋根之旅在汕頭圓滿落幕。這是汕頭以法治化、精細化服務精準回應僑胞核心關切、守護僑胞切身利益的生動縮影。

民警和律師團隊的快速響應獲得華僑點贊。受訪者供圖
在12月9日召開的汕頭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上,汕頭提出要堅定不移做好新時代“僑”的文章,完善聚僑引僑服務保障體系;要堅定不移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市……這些“十五五”時期的重點任務,為僑鄉發展明確了清晰的法治坐標與行動路徑。
近年來,汕頭不斷構建完善涉僑法律服務網絡,以高效協同的“汕頭速度”與司法為民的“汕頭溫度”,切實將法治優勢轉化為護僑、暖僑、興僑的治理效能,為持續寫好新時代“僑”的文章注入堅實的法治動能。
●南方日報記者 蔡沚彥
機制提速破難題
僑房問題,因歷史成因復雜、涉及多方關系等,常成為僑胞心中難解的“結”。澳大利亞華僑戴先生夫婦的案例,便是這樣一個典型。當他們滿懷期待站在祖宅前,卻因誤會與房屋居住人發生爭執并報案時,汕頭一套成熟高效的涉僑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隨即啟動。
現場處置彰顯了“剛柔并濟”的合力。接到報案后,汕頭市小公園派出所民警火速趕赴現場,汕頭市涉外涉僑法治人才專家庫成員、市僑務局為僑服務法律顧問律師隨即提前介入調解。民警與律師團隊協同,一邊安撫情緒,一邊梳理脈絡,提出了“先厘清史實、再依法確權”的解決方案。
確權的前提是“鐵證”。面對時間跨度長達半個世紀的追溯,汕頭律師團隊深入檔案館翻閱海量資料,從泛黃的地契文書到詳實的歷史記錄抽絲剝繭,讓歷史真相得以逐步還原。當旅澳華僑看到從檔案中找出的祖父照片時,這位遠渡重洋的游子瞬間熱淚盈眶。
此后,一場“為僑服務·維護僑益座談會”,將協同攻堅推向高潮。汕頭市僑務局組織市法院、市司法局、小公園番客街專班、汕頭大學法學院、市僑商會、汕頭市粵東公證處等部門,邀請市人大代表、媒體記者、商家代表,啟動僑房繼承公證和代理頒證儀式,并就做好為僑服務工作展開交流探討。
效率,是衡量服務成色的關鍵標尺。在這一案例中,“汕頭速度”令人印象深刻:汕頭市粵東公證處開辟“為僑服務綠色通道”,運用遠程視頻公證實現全套公證手續“當日辦結”,為后續產權登記掃清法律障礙;汕頭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主動加班加點,在接收旅澳華僑的房產登記資料后,僅用48小時即依法完成16套房產登記證書的審批流程,并順利交付產權證書,刷新了涉僑產權登記服務速度。
從沖突發生到權證在手,各環節無縫銜接、全速推進,一場可能曠日持久的涉僑權益拉鋸戰,在汕頭的法治框架內得以高效、圓滿化解。

旅澳華僑實地走訪小公園出租商鋪。受訪者供圖
法治服務暖僑心
戴先生夫婦案例的成功解決,并非孤例,其背后是汕頭市近年來系統性構建涉僑法律服務網絡、持續優化為僑服務法治環境的堅實努力。這一典型案例,如同一扇窗口,清晰映照出汕頭司法為僑工作從“個案破解”到“機制保障”再到“賦能經濟”的升級路徑。
從體系支撐上看,汕頭早早成立了集律師、公證、調解等資源的“汕頭市涉僑法律服務中心”,累計辦理涉外涉僑服務事項超1.1萬件,成為維護僑益的法治中樞堡壘。在基層,涉僑糾紛化解工作聯絡點和工作室的設立,將服務觸角延伸至鄉鎮街道,努力打通涉僑糾紛化解的“最后一公里”。
汕頭還將涉僑法治服務從“后端解決”延伸至“前端保障”。例如,深化“會展+涉外法治”模式,將法律服務前置到經貿活動前沿,在重大展會現場為參展企業和僑胞提供即時法律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戴先生夫婦房產確權后,針對祖宅現有租戶問題,律師團隊積極依法調解雙方關系,并帶領旅澳華僑實地考察各處房產。旅澳華僑在實地走訪出租商鋪時,當場決定對現有租戶11月份租金實行減半優惠,既彰顯了僑胞的人文關懷,也突顯了法治調解的成效。
同時,在政府部門的積極支持下,律師團隊帶領旅澳華僑與汕頭市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番客街項目方及小公園相關投資商展開深入接洽,以規范的法律框架護航潛在合作,為僑資回歸和家鄉發展注入法治動能。
從“權益守護”到“情感聯結”的升華,法治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基石,也是連接海外游子與故土家園最牢固的紐帶。汕頭不斷創新涉外涉僑法律服務模式,將涉外法治建設與僑鄉優勢緊密結合,不僅高效化解了僑胞的“心頭事”,更在法治框架內點燃了僑胞建設家鄉的“桑梓情”,以法治之力精準破解僑胞權益難題,書寫了新時代法治護僑的生動篇章。
一線案例
“復議調解”顯擔當 巧解僑屬“心頭結”
在涉僑權益保護中,有時更需要運用法治智慧,在法律框架內尋找最貼合實際、最能維護僑益的“金鑰匙”。近期,汕頭通過行政復議調解成功化解的一起僑房確權爭議,便是一個充滿司法溫度的生動例證。
不久前,泰國華僑后代李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其父親于1935年購得一棟四層樓房,其中一層被國家經租管理后發還,二至四層為自留房,未辦理產權登記。
當李先生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為整棟房屋辦理至父親名下的“原名登記”時,卻得到了一個“分割”方案:一層可辦原名登記,二至四層需辦理繼承登記。
問題在于,李父的其他子女早年移居香港等地后失去聯系,繼承登記難以實現,也將導致該座僑房長期無法登記確權,不利于維護華僑僑房的合法權益。
在李先生申請行政復議后,汕頭行政復議受理機關經辦人員深入調查,認為該座僑房的權屬事實清楚,一至四層通過內部閣梯上下連接,獨立成幢,依法可以認定為一個不動產單元進行登記。
隨后,復議機關組織申請人李先生與自然資源部門進行調解,建議自然資源部門從統一全座僑房不動產登記適用依據以及保護華僑房產的合法權益等方面考慮,將該座僑房一層所適用的原名登記制度適用于全座僑房的不動產登記。自然資源部門經認真研究后采納了該意見建議,同意對該座僑房統一按原名登記辦理,李先生欣然撤回了復議申請,還專門送來錦旗致謝。最終,該件因僑房確權引起的行政爭議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
▲此文章圖文來源:中國僑網/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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